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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助安徽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日期:2021-02-03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安徽煤矿实际,我们就如何推动安徽煤矿更高质量、更为安全发展进行了一些思考。

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深刻认识安全的战略新高度。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同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坚持新发展理念原则的重要内容,并用专章作出战略部署。可以看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高度重视,把安全与发展并列,将安全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新高度。

为此,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筑牢煤矿企业安全根基,护航煤矿企业高质量发展;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才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要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煤矿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注重堵漏洞、强弱项,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要坚持以发展促安全、以安全保发展,加大先进安防技术应用力度,积极发挥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防灾减灾重要支撑作用,同时深入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工人违章、干部反省”等安全活动,着力塑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必须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当前,灾害极其严重、地质条件复杂等问题仍制约着安徽煤矿的安全发展,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

我们要坚持以“两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在系统不完善、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效果不达标的情况下进行开采,决不允许在地质情况不清、水患没有超前治理或治理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开采)为切入点,深入推进瓦斯等重大灾害超前区域治理和综合治理,积极推广重大灾害地面治理,强化灾害治理措施过程管控,严防灾害防治不到位产生“灰犀牛”事件。

我们要坚持以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统筹煤矿安全生产要素,狠抓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控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全方位、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我们还要严密防范各类风险叠加、交叉联动,系统研判因煤炭供需波动、价格变化带来的系统性安全风险,着力防范重大灾害交织耦合带来的“看不到、想不到、管不住”的安全风险,高度警惕思想上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带来的“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安全风险,深入贯彻落实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完善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工作措施,切实织密风险防护网。

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必须加快构建煤矿新发展格局。

目前,安徽煤矿基本实现集团化运营、现代化开采、集约化生产,走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高质量发展更加强劲的前列。

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制定“十四五”规划,积极对接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战略、新定位、新要求,加强煤矿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等,构建安全绿色智能高效现代化矿井新格局,探索实现煤炭“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协调发展,保障煤炭能源安全供给,助力安徽省建设。

我们要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硐室巡检等危重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工人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省45%左右煤矿实现智能化,到2035年全省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彻底解决煤矿招工难、工人老龄化等问题。

我们还要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开展平安矿井、法治矿井建设,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深耕“三位一体”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在法规标准宣贯、警示教育、打非治违上下功夫,切实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安全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和尊法守规意识,加快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点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稳步推进安徽煤矿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实现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不断增强煤矿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